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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如此玩蟲的dzy該揍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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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小馬哥
时间:
2013-4-8 05:45
标题:
【 如此玩蟲的dzy該揍 】
本帖最后由 小馬哥 于 2013-4-7 22:04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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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意在某網站發現該帖子,覺得這玩蟲小子該抽。下面將本帖和蟲友點評一起轉發于此,大家可以参與討論點評。原標題為:《養蟋蟀的樂趣在于斗,勝者為王,敗者為寇,嘿嘿! 》 ,發貼人:dzy
不要整天忙活在这个罐那个口粮的浪费时间和精力,蟋蟀自然生活环境都很恶劣,也没啥好吃的东西,多数时间属于吃不饱状态,别费那个劲瞎折腾。
兄弟俺家中只有2只破盆,没想到一抓就抓的太多了,导致没地方待了,咋办?俺是又招的……
找到4个老蒙古酸奶盒子带盖的,另加一只不要的不锈钢带盖杯子,到楼下小花园挖土垫一层搞定。
喝水就用矿泉水盖子,吃饭就用1毛钱硬币,这硬币不放待会水泡饭就变黄的了,嘿嘿
住宿吃喝全部解决,进入正题:
战斗,只有战斗才能分出好歹,不会打斗的一律淘汰。
德芙巧克力的圆型的透明塑料盒垫一层硬纸板作为角斗场宽敞明亮,把盖一盖打死都别想逃出来。
那天抓回来10几只,但只有6个窝,就说明只有6只胜出的才有生存权,残酷啊!
排好队不管大小逐一打过。
真是太奇妙了,前五名全是个子最大的,只有第六名长得不起眼身材不大就头大点。
作为奖励,前2名入住蟋蟀罐,第三名入住不锈钢杯子空间稍微大点,其余一律酸奶盒子安家。
战败者全部当场摔昏,不能手脚太重,摔到不会爬手脚会动为好,不要摔得一动不会动。
战胜者每只分到一只半死的蟋蟀,美餐一顿。
前三名的蟋蟀确实与众不同,看到半死不活还在蹬脚的蟋蟀扑上去就一顿猛吃。
完全死掉的喂食的话不能激励蟋蟀的斗性。
昆虫界真是残忍啊,几乎是活吃的……
现在每隔3天让他们打斗一次重新分配住宿的窝,公平竞争。
以下是蟲友點評:
小飞侠 :“虐虫大师”!!!
铠甲凝霜:好么斯巴达式……
秋色半闲 :不光是昆虫界,你也够残忍啦少干点缺德事吧?
dzy:养虫就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相互厮杀,只要是养的,残忍是不分伯仲的兄弟,你也是如此……
秋色半闲:我没摔在地上摔个半死的这种变态行为
片儿川 :放生不好吗,不是很赞成你的行为,
dzy:离开了他原来的自然生存环境,整么放他都活不了几天
木知木觉:它自有它的生存之道,还是放生好阿弥陀佛。
野战黄昏:这哥们 有意思
dzy:吃惯了蟋蟀肉的蟋蟀无比的妖怪,放只母的进去给他爽一把的,他竟然追着母的一路咬,想吃了她……
紫黄大将军:真是变态啊!!也配玩虫????
虫友:不敢苟同,·······BS下
虫鸣花开:蛐蛐不是这样玩的,请手下留情。
dzy :无数砖头飞过来,假仁假义满口仁义道德的啊,服了各位……
虫鸣花开: 蛐蛐不是这样玩的,请手下留情。哥们,你别养虫了。过几年再养罢!!!!优胜劣汰,自然法则,人为之,众遣之!万物之道皆同,养虫如此,见汝心性,混入虫坛,------此处一声叹息并省略三字。好自为之!!!!!!!!!!!!!!!!!!
虫友:看来你还不懂得玩虫。玩虫的乐趣大体分为捕、养、斗。
从捕中体验收获的喜悦。
从养中感受着,用自己的劳动付出换来心爱蟋蟀茁壮成长的快乐。
斗只是玩虫的一部分,无论胜负,只要自己心爱的蟋蟀打出应有的水平来,无论胜败,虫主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种满足感的。
作为一个玩虫的人,首先要做一个爱虫者。
流浪的虫虫: 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
似曾相识2012 :辣手
孤山雪狼:哎,作孽啊,其实蛐蛐没啥好玩的,你的玩品和爱好更适合养蜈蚣和蝎子,真的,放一起让其搏斗,比蛐蛐刺激多了。
虫友:看来朋友年纪不是很大吧 我们这里的倒卖蛐蛐的人也没你厉害
平色平相:虫不是这样玩的
虫友:认真你就输了,楼主估计没玩过蟋蟀,只是自己幻想的。蟋蟀的确会吃同类,但是那事肚子饿的情况下,不会刚丢下去就吃。
八月玩虫:是有点变态。不懂啥叫玩。
身陷虫围 :看来你还不懂得玩虫。玩虫的乐趣大体分为捕、养、斗。
从捕中体验收获的喜悦。
从养中感受着,用自己的劳
严重同意!
我们不是假慈悲,更谈不上多高尚!
所谓功夫在诗外,我们为养虫而养虫未免狭隘。
捕,我之所乐!斗,我之所乐!养,我尤所乐!!!!
万物皆有灵,况乎心爱之虫儿?
若微斯人,我自独归!!!
小松推土机:蟋蟀版电锯惊魂????下次环境要发生点变化……搞点智斗啥的……哈哈哈……
虫友: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……
九命妖狐 :我都放了10几条了……捉多了
雨雨:不敢苟同!!!!!!!!!!!!!!!
虫友:也是一种玩法
虫友:蛐蛐不是这样玩的,请手下留情。
赞同,看那些完打场子的人就算输了也会好生收起来,爱虫就好好对它,不管大小,不管优劣,我们应该善待这些小东西,毕竟它给我们这些爱虫人带来了这么多的乐趣!
虫友: 小人一个!建议人肉!长相定龌龊!
虫王斗三秋:小时侯也做过这样的事
虫友:从心理学上分析,楼主有缺陷,但外表可能正常。建议:1、楼主早看心理医生;2、周围的人小心。--绝对不是讽刺楼主。
http://www.1t2t.com/1t/do1.swf
http://www.yunxingwenhua.cn/mx/mx20.swf?id=xiaomin427
作者:
赤足红旗
时间:
2013-4-8 09:52
感谢分享~
作者:
双地须
时间:
2013-4-8 09:56
厉害,马总编说到做到,{:soso_e128:}{:soso_e179:}
作者:
平头宜昌
时间:
2013-4-8 10:32
{:soso_e179:}
作者:
平头宜昌
时间:
2013-4-8 10:32
{:soso_e181:}
作者:
黑暗之剑
时间:
2013-4-8 10:59
{:soso_e160:}{:soso_e163:}
作者:
xdp
时间:
2013-4-8 12:49
{:soso_e179:}{:soso_e163:}
作者:
方工
时间:
2013-4-8 12:50
{:soso_e163:} {:soso_e181:} {:soso_e160:}
作者:
duyiwuer
时间:
2013-4-8 19:34
{:soso_e142:}{:soso_e160:}
作者:
浦东阿平
时间:
2013-4-8 19:38
duyiwuer 发表于 2013-4-8 19:34
作者:
好好的
时间:
2013-4-8 20:08
{:soso_e160:}
作者:
天虫冲天
时间:
2013-4-8 20:22
感谢分享。
作者:
2546250979
时间:
2013-4-8 20:38
神经大条 屁嘛不懂 胡编乱造的一个帖子 楼主没必要动心上火 多余
作者:
平头宜昌
时间:
2013-4-8 21:35
{:soso_e181:}
作者:
老将军
时间:
2013-4-8 23:08
{:soso_e179:}
作者:
老将军
时间:
2013-4-9 23:11
{:soso_e181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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